- 关于常州仲裁委员会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名册登记的通知
- 2020/4/27 阅读次数:[15008]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本会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仲裁案件鉴定工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按照自愿参与、公开申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常州仲裁委员会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名册进行每两年一次的登记工作。
请申请入册的鉴定机构将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于2020年5月15日前提交本会(请将材料寄送至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中路218号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发展处,联系人:李宇 高磊,联系电话:0519-81289662,邮编:213001,电子邮箱:gl@czac.org)。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入选机构的年审资料进行审核。不参加年度资料审核的,不列入鉴定机构名册。
常州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需提交的材料:
二、申请入册的鉴定机构,应当明确其申请的鉴定类别,分类向本会提交书面申请和以下材料:
(一)机构简介和鉴定范围;
(二)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提交相应的文件)复印件;
(三)经年检合格的机构资质、资格证书副本、行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以及相关资质、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首次申请需提交)
(五)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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