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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 污水管反水受损,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
  • 2020/9/22 阅读次数:[13603]
  • 2020年8月20日上午,徐先生来到常州市物业纠纷仲裁调处中心,向中心提交了一份调解申请书,申请调处中心对其与某物业公司的纠纷进行调解。原来,在2018年和2019年,徐先生家中发生过两次污水管反水,经装修公司评估,徐先生因污水浸泡产生的装修损失近20000元,徐先生认为该笔费用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

    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受理案件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联系确定相关调解事宜。2020年8月31日上午,在调解员章建春的主持下,徐先生与物业公司的调解正式开始。徐先生拿出装修受损照片,说明受损情况,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疏通管道的义务,应当对其损失进行赔偿。物业公司拿出管道疏通记录,说明物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管道进行疏通,认为物业公司不应当对徐先生的损失进行赔偿。

    调解员章建春是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他运用多年法律工作的经验,一方面认真查看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仔细核实纠纷原委;一方面对当事人进行说理与疏导,促使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物业公司愿意就徐先生遭受的损失给予部分补偿,双方成功达成调解。

    原本长达两年多的物业纠纷,在调处中心接受立案后11天内就得到了解决,事后徐先生和物业公司就调解员所付出的努力和耐心表示感谢,对调解员工作的专业度表示由衷的敬佩。根据统计,常州市物业纠纷仲裁调处中心处理的每个调解成功的案件从受理到调解成功平均用时16天,调解成功率高,调成用时短,调解模式具有快捷、成本低、便民等优点,非常受到老百姓和物业企业的欢迎,同时也是常州仲裁委员会多元化化解纠纷的又一次有益实践。

    今年7、8两个月,常州市物业纠纷仲裁调处中心共受理调解案件申请264件,标的额700余万元,其中当事人同意并参与调解的案件计71件,调解成功59件,调解成功率83.1%;受理钟楼区法院委托的物业纠纷调解案件18件,标的额合计30余万元,其中当事人同意并参与调解的案件共计8件,调解成功6件,调解成功率75%。

    常州市物业纠纷仲裁调处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运作,对参与调解的当事人不收取任何费用,纯公益性为社会服务,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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