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州仲裁委员会成功举办建工司法解释(二)专题公益讲座
- 2026/8/28 阅读次数:[24]
8月16日下午,建工司法解释(二)专题公益讲座暨2026年度仲裁员业务培训在常州市行政中心举行。
本次培训由常州市司法局指导,常州仲裁委员会(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主办,南京仲裁委员会、无锡仲裁委员会、苏州仲裁委员会、常州市仲裁协会协办,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理购(上海)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支持。常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跃峰,常州仲裁办主任张翔,无锡仲裁委副秘书长、仲裁办副主任(主持工作)顾建等出席活动。本次活动由常州仲裁办副主任沈安琪主持。南京、苏州、无锡仲裁委员会同仁及仲裁员、企业法务、律师等200余人参加。
活动第一项议程为常州仲裁委员会三十年发展回顾。常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跃峰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常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三十年来的发展成果,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作出部署。他强调,全市仲裁工作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开拓更多产业赛道;以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为抓手,提升惠企便民能力;以公信力为根基,持续淬炼专业品质,更好地服务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活动现场,常州仲裁委为深耕仲裁三十载的7名资深仲裁员代表颁发纪念证书。全体与会人员以热烈掌声向资深仲裁员致以敬意。
第二项议程为专题讲座。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副庭长、第二巡回法庭原副庭长冯小光先生围绕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进行了专题授课。他结合审判实务经验,从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条文主旨、裁判尺度等角度入手,对实际施工人权利保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核心争议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授课内容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深度,为参训人员准确理解适用新规提供了重要参考。参训人员一致认为,冯老师授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专业功底扎实、学识造诣深厚,讲解深入浅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践价值。
常州市仲裁协会会长陆柏松作培训总结,呼吁广大仲裁人士努力提升专业水平和业务素养,共同推动仲裁事业与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卅载深耕不辍,法治初心不改。下一步,常州仲裁委员会(江苏新能源争议仲裁中心)将秉持初心,持续强化队伍能力锻造,深化各领域专业建设,优化全流程仲裁服务,以更高水平仲裁服务护航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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