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是如何组成的

2016-08-02 00:00
  当事人可自愿选择仲裁庭组成人员和组成方式。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可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联系我们

. 电话:(0519)88105033
. 电子邮箱:li_an@czac.org
. 邮编:213000
.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东经120路15号金融商务广场6号楼5、6楼

常州仲裁委员会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东经120路15号金融商务广场6号楼5、6楼  苏ICP备1805867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