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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仲明
潘仲明,男,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1994年至2004年间在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任职,三级检察官,先后在侦查、公诉部门从事反贪、审查起诉工作。2004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办理了一大批涉案金额巨大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金融及民间借贷纠纷、专利纠纷及其他普通合同纠纷案件,组织和参与了房地产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和4S店的破产清算。擅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金融及民间借贷纠纷及其他合同纠纷。